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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工作职能

  科研处是学院设立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并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科研政策,制定有关科研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院各类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组织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管理纵、横向科研课题及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组织和督促科研项目的实施、检查,对项目的完成进行验收,总结、推广科研中的先进经验。
  三、负责全院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及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组织各级奖励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专利的申报与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四、负责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兼职硕士(博士)生导师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的聘任工作。
  五、负责学院的学术交流工作。
  六、负责院内各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与有关院(系)配合,对各科研机构的科研方向、规划提出建议,检查科研机构的工作进展,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七、负责学院科研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加强多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学院科研成果的转化、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工作。负责学院科研成果的推介、展览工作。
  九、协助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科研处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二、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负责院级科研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负责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五、做好科研工作量的核算及科研任务的考核工作。
  六、做好相关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七、完成学院、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果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科研处相关文件起草工作。
  二、组织学院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等工作和组织申报各类科研成果评奖工作。
  三、负责学院的专利申请及专利管理等工作,做好与科研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负责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密级报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信息的保密工作。
  五、负责科研奖励、科研工作量、职称评定中科研成果的审查和核算工作。
  六、组织年度科技与人文社科统计、上报工作;分析各类数据,提出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建议,分析我院科研工作在全国高校中的排名。
  七、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体系。
  二、负责院级重点建设学科学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评估工作,不断完善激励机制。
  三、负责组织协调各优势学科的交叉和融合,配合各院系部搞好领军人物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搞好学术梯队建设和科研平台建设工作。
  四、负责兼职教授的管理工作。
  五、协助优势学科,不断凝炼学科方向,优化学术梯队,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积极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并负责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七、完成学院、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开发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科技开发工作,制定开发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报批工作。
  三、负责科技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产业化工作。
  四、负责进行横向科研合作项目的协调、联络与管理工作。
  五、做好横向经费的登记、管理工作。
  六、做好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七、完成学院、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情报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和管理学院国内、外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包括举办大型学术会议、院内学术讲座、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与管理。
  二、负责学院各个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科研处科研信息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科研工作的宣传、学院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等工作。
  四、负责科研处固定资产登记系统与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科研处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文件、通知、报刊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以及办公印章、考勤、办公电话、办公用品等综合办公业务工作。
  七、负责科技、评建档案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