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联系地址: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处
联系电话:
计划性质:
社科研究
申报时间:每年第一季度,根据通知。
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由省教育厅科研处根据各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和上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核定申报指标,限额申报。申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季度。
2、省教育厅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从资助方式上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3、省教育厅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条件是:
(1)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须有两名相同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项目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申请人担任组长,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项目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5. 省教育厅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